12月8日,據韓媒報道,韓國修改《農水產品質量管理法實施令》,在新冠肺炎等傳染病擴散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避免的情況下,將調整出口用水產品的注冊生產加工設施(船舶)的衛生檢查周期,以避免發生出口中斷等問題。
食品伙伴網訊 12月8日,據韓媒報道,韓國修改《農 水產品 質量管理法實施令》,其主要內容如下:
在新冠肺炎等 傳染病擴散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避免的情況下,將調整 出口用水產品的注冊 生產加工設施(船舶)的 衛生 檢查周期,以避免發生出口中斷等問題。
另外,韓國海洋水產部還將改善對水產品生產加工設施衛生檢查結果的行政處罰標準,對沒有設置洗手香皂等輕微的違反事項不進行行政處罰,而是責令經營者改善到可以現場采取糾正措施的程度,以便能夠迅速采取措施。但是,如果輕微違反事項達到3件以上,將與法規修改前同樣進行行政處罰。
食品伙伴網訊 12月8日,據韓媒報道,韓國修改《農 水產品 質量管理法實施令》,其主要內容如下:
在新冠肺炎等 傳染病擴散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避免的情況下,將調整 出口用水產品的注冊 生產加工設施(船舶)的 衛生 檢查周期,以避免發生出口中斷等問題。
另外,韓國海洋水產部還將改善對水產品生產加工設施衛生檢查結果的行政處罰標準,對沒有設置洗手香皂等輕微的違反事項不進行行政處罰,而是責令經營者改善到可以現場采取糾正措施的程度,以便能夠迅速采取措施。但是,如果輕微違反事項達到3件以上,將與法規修改前同樣進行行政處罰。